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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软件供应商”衡泰技术过会一年半后终止IPO原拟募资6亿元
红星资本局12月3日消息,近日,据深交所披露,因杭州衡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衡泰技术”)及其保荐人(600030.SH)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终止衡泰技术发行上市审核。
资料显示,衡泰技术创业板IPO于2022年6月获受理,并于2023年4月顺利过会,此后超过一年半时间未有新进展。2024年以来,该公司的财务资料未按期披露,最新数据还停留在2023年半年报。
衡泰技术在招股书中称,近年来公司已成长为在交易处理与分析、风险管理、投资分析领域最具竞争力的国内金融软件供应商之一,拥有近四百家金融机构客户。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该公司曾因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资金拆借等问题被监管问询。
2023年4月披露的招股书显示,衡泰技术成立于2000年,主营业务是为证券公司、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应用软件产品和服务,产品体系覆盖各类资产的交易处理分析、风险管理、投资分析等需求。
衡泰技术原计划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募资6.01亿元,分别用于衡泰新一代多资产交易类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新一代风险管理与投资分析类产品升级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分别计划投入3.19亿元、1.43亿元和1.39亿元,建设期均为36个月。
2020年至2022年,衡泰技术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71亿元、4.18亿元、5.0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751.78万元、7057.44万元和7890.22万元,年化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36.40%、45.02%。
衡泰技术称,公司拥有近四百家金融机构客户,在报告期确认收入的客户中,公司在全行业140家公司中覆盖客户超过90家,客户覆盖率超过60%,覆盖客户超过70家,6家国有大型商业中覆盖客户达到5家,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覆盖客户达到8家,在全行业142家基金公司中覆盖基金客户近70家。
2022年,衡泰技术前五大客户分别为中金公司(包括中金财富、中金香港)、中信集团(包括中信信托、、中信银行等)、中国银行(包括中银、中银基金等)、中国人寿集团(包括养老、资管等)以及浦发银行,其中来自的营业收入最多,达2428.01万元,占衡泰技术2022年营收的4.82%。中信集团、在2020年、2021年也位列衡泰技术前五大客户名单。
衡泰技术列出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包括恒生电子(600570.SH)、顶点软件(603383.SH)、长亮科技(300348.SZ)、金仕达、海益科技等。
不过,衡泰技术因在报告期内业绩的快速增长曾受到监管关注。2023年4月深交所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时,要求衡泰技术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衡泰技术回复称,在客户数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2021年度客均软件销售合同数量及客均软件销售金额大幅增长,主要系:1)公司产品体系持续创新迭代,发行人加强存量客户业务需求开拓,客户认可度和复购意愿日益提升;2)银行业、证券业重点项目合作持续落地,、上海银行、、申万宏源等主要客户为发行人2021年度的客均销售指标带来较大程度的提升;3)2020年受宏观因素影响相关客均销售指标处于低位水平,进而使得2021年客均销售指标同比增长较快,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保持一致趋势,具备合理性。
招股书显示,衡泰技术的控股股东IDEAL365 COMPANY LIMITED(下称“开曼衡泰”)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主体,实控人为HANG XU(徐行)、戴洪波。HANG XU(徐行)直接持有开曼衡泰69.24%股权,戴洪波直接持有衡泰技术16.75%的股权,HANG XU(徐行)、戴洪波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控制衡泰技术48.81%的表决权。
据了解,HANG XU(徐行)在2000年3月投资设立开曼衡泰,同年8月引入两位创始股东戴洪波、陈定,不久后衡泰技术前身衡泰有限成立。此后数年内,衡泰有限一直为开曼衡泰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开曼衡泰先后经历多轮融资、股权转让及普通股增发。
2019年,为实现境内上市,衡泰有限决定调整境外架构,其中就包括部分开曼衡泰的股份被转让至其他外籍自然人或回落至衡泰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至2021年,衡泰技术多次增资并引入十余家外部投资者,其中不乏金融机构旗下投资公司。如旗下的中证投资和金石金汭、易方达私募基金旗下的易方衡达和易起方达、国泰君安旗下的国君证裕、淡水泉旗下淡水泉谨立等,其中杭州唯才、南京智兆、淡水泉谨立、湖畔小园、宁波金钻、易方衡达这6名股东均为“持牌”私募机构。
除了业绩大幅增长,衡泰技术还曾因关联方资金拆借与财务内控问题被现场问询。监管指出,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开曼衡泰、实际控制人、部分高管及员工发生大额资金拆借,要求说明资金往来的原因及合理性、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
对此,衡泰技术表示,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因支付离职员工款、境外架构调整时款、购房款项资金、家庭日常往来、个人消费支出等个人需要,在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且公司具备资金支持的情况下,与公司发生了资金拆借。此外,公司存在与控股股东开曼衡泰的资金往来。截至2021年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余额均已清理完毕,清理完毕后未再发生其他资金拆借情形。
衡泰技术还称,针对上述借款情形,公司已经在股改过程中予以整改规范。在股改完成后,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防范大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定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并遵照执行。股改后,公司与关联方未再发生资金拆借的情况,内控制度有效运行。